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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行集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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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举行集中交流,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区党工委书记胡三红主持集中交流并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要充分运用好读书班成果,推动学习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克波,区领导陈文锦、张爱生、袁梅兰、邱快生、易必钧参加并在集中交流时发言,区领导袁成宇、黄晓英、袁秋华作了书面发言。

读书班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党纪学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并结合理论学习和分管领域,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深入学习思考,充分交流研讨,在深学细照中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胡三红指出,这次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主题主题突出、研讨深入、学风扎实。通过深入学习研讨,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学习教育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领悟,进一步打牢了思想根基,明确了纪律底线,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成效。

胡三红强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增强政治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始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习惯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将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出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明月山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带动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干事创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明月山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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