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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镇荣获全省“戴头盔”文明乡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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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开展的“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经过媒体宣传发动、各地组织推选、相关单位审核认定,授予洪江镇人民政府“戴头盔”文明乡镇称号。



    洪江镇人民政府成立了洪江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和11个村(社区)的交通劝导站,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活动,通过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大力推行“一盔一带”和“三零一戴”行动,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压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杜绝事故苗头的产生。



    活动开展以来,总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5次,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点34处,共计签订安全承诺书8700余份,发放安全文明交通倡议书8600余份,发放酒后驾车典型案例宣传手册800份,基本实现全镇全覆盖,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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