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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群众参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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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平安明月山“无邪明月山”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区社会稳定,近日,我区研究制定了《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群众参与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该《细则》明确了举报内容、奖励标准、奖励原则以及举报方式。公民提供涉邪教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其作用大小依据标准奖励。

一、什么是邪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二、邪教的危害?

1. 破坏家庭

邪教组织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得越多,将来就可进天国”。许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甚至导致家庭破裂,家破人亡。

2. 骗取钱财

有的邪教散布“现在灾难就快要来了,钱财、粮食放在家里不保险,只有放在天国才安全,一份捐献可以得到十倍的回报”。有的甚至成立了所谓的“天国银行”哄骗群众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有些受骗的群众甚至把辛苦一年收获的粮食和钱都交给了邪教。

3.煽动反对政府,扰乱社会秩序

邪教头子煽动成员发泄对现实的不满,反动政府。在邪教的煽动下,一些地区多次发生邪教成员围攻政府机关、殴打基层干部、阻碍公安干警执行公务的事件,导致一些政府机关无法正常办公。

4. 残害生命

邪教欺骗群众加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声称“信教能治病”,胡说“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成员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成员治病。一些群众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治残。一些人加入邪教后精神错乱,有的甚至行凶杀人。邪教还以绑架、伤害等手段威胁其成员不得背叛组织,否则就给予断手脚、割耳朵、坐地牢、毒死等报复。

5. 毒害青少年

邪教利用未成年人识别能力较低的弱点,极力在未成年人中发展成员,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难以修复的伤害。

三、奖励标准

1.发现并及时举报利用传单、喷图、图片、报纸、书籍、刊物、标语、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以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U盘、储存卡、移动硬盘等宣扬邪教的,奖励人民币100元;

2.发现并及时举报使用无线电台、非法插播广播电视、LED电子屏、“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以及无人机、移动热点、空飘气球等宣扬邪教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3.发现并举报使用电话、短信、彩信、QQ、微信、微博、抖音以及通讯群组、聊天室、网络论坛等通讯信息网络和社交媒体宣扬邪教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4.举报邪教人员正在公共场所以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授课、演讲,书写、喷涂、张贴及悬挂横幅、条幅、标语,或者以抛撒、发放、展示物品等方式宣扬邪教非法活动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5.发现并举报邪教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6.发现并举报非法安装电视接收器接收邪教反动节目,使用翻墙软件非法浏览邪教网站等活动的,奖励人民币800元;

7.提供信息抓获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邪教人员,奖励人民币2000元;

8.提供信息抓获邪教人员拉拢群众信奉邪教、签名、按手印等宣扬邪教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9.发现并举报邪教人员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实施邪教活动,强迫他人加入或者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10.发现并举报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从事邪教活动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11.发现并举报邪教人员企图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12.发现并举报邪教人员聚众练功、进行串联、聚会活动,或者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扰乱社会秩序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13.发现并举报邪教人员蒙骗其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自杀,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14.提供信息抓获破坏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插播广播电视的邪教人员和其他参与人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15.发现并及时举报人为诋毁和破坏反邪教宣传设施等情况的,奖励人民币200元;

16.发现并举报制作、印刷、出版、经营、运输、存放含有邪教内容的书籍、传单、标语等宣传品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17.提供信息抓获利用网络电商平台购买、邮寄和传播邪教资料物品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18.收缴、清除并上交邪教的反宣品、资料和物品(如宣传横幅、宣传单、光盘、书籍、印有邪教反宣内容的人民币等),每份奖励人民币10元,一年内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

19.提供信息破获公安部督办邪教案件或抓获逃犯、破获公安厅督办邪教案件或抓获逃犯的,奖励人民币8000-15000元;

20.提供信息端掉邪教人员聚会窝点、邪教地下团伙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21.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从事其他现行违法活动的邪教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

22.提供重要线索破获特别重大邪教案件,打掉邪教组织总部,抓获为首骨干,查清该邪教国内组织架构及骨干成员、收缴大量邪教活动经费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23.提供重要线索破获重大邪教案件,打掉跨省级或省级邪教区域组织,抓获主要骨干,查清该邪教本级组织架构及骨干成员、收缴大量邪教活动经费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4.提供重要线索破获较大邪教案件,打掉跨市或市级邪教区域组织,抓获主要骨干,查清该邪教本级组织架构及骨干成员、收缴部分邪教活动经费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

25.提供重要线索破获一般(有影响)邪教案件,打掉跨区或区级邪教区域组织,抓获主要骨干,查清该邪教本级组织架构及骨干成员、收缴部分邪教活动经费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

26.为公安机关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奖励的同时,再依据本《办法》实施奖励。

四、举报范围包括哪些?

(一)举报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举报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邪教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举报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五、举报方式有哪些?

(一)电话举报:拨打电话3519016、0795-3518218进行举报;

(二)来人、来函举报:可来信或当面至明月山公共服务中心423办公室(区综治办)或公安分局进行举报。

六、注意事项有哪些?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所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情况。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人:谢茜,电话:0795-351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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