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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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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及《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发(试行)》(赣办发[2014]3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在颁布、实施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充分发挥公众对本《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们需要听取您对本《规划》的意见,以便在本《规划》颁布、实施阶段将您的建设性意见加以吸取,从而更好地满足您的切身利益以及当地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恳切得到您的支持。现将本《规划》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做好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促进温泉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宜春市人民政府组织了《宜春市温汤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由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实施。本《规划》涉及的范围为明月山风景区温汤镇,温汤地热水资源保护区由开采井保护区(0.43km2)、采补平衡井保护区(0.54km2)、采补平衡水源地保护区(3.10km2)构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他有污染的企业;禁止填埋废弃放射源、放射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危险废物;禁止设置垃圾、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场和转运站;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严禁破坏水环境及对水源地保护产生危害的活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规划》范围内涉及到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业主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宜春市袁州区温汤水业电业开发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省成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沙井街道红谷中大道国际金融中心1010

联系人:葛工

联系电话:0791-83853827

邮箱:2534727110@qq.com邮编: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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