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各相关办公室: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温汤镇行政权力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汤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