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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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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发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行政,为招商引资、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的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1.本辖区内符合产权分割销售条件的商服用地在土地出让前,经我委研究同意后,再向市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分割比例申请,待其报请市规委会审定通过后,由市自然资源部门按有关要求将“产权分割销售比例”纳入出让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内容中

2.如有土地出让后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产权分割销售比例的,我委将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协商,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请市政府一事一议进行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非常感谢鲍发根委员对明月山经济发展的关心。同时,恳请对明月山经济发展工作进行监督。

附: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1011

联系人及电话: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自然资源

分局熊立轩13970508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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