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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林木采伐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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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林木采伐

指标的通知

温汤镇、洪江镇人民政府、明月山生态公益林场: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赣府字〔2021〕1号)文件精神,按照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国家、省林业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下达我区2024年度商品林中人工林林木采伐指标,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

结合各镇往年的采伐需求量以及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可采资源比例、林业项目安排、松材线虫病等灾害木清理等情况,确定本次我区共下达2024年度商品林中人工林林木采伐指标总量为7500立方米详见附表。根据森林资源保护和科学经营实际需要,今年除人工商品林主伐和抚育采伐限额外,其余采伐限额不直接分配至各乡(镇),由林业局统筹管理。

二、分类管控森林采伐用途

坚决落实国家有关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的规定。本次安排的采伐限额主要用于解决人工商品林主伐、中幼林抚育间伐、灾害林木清理、工程建设项目林木采伐,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的需要;严禁用于公益林商品性更新采伐,商品天然林采伐本次局预留一部分采伐限额,专用于抚育间伐、自然灾害(雪压材清理)、征占用林地、森林病虫害等特殊情况林木采伐、解决采伐伐区蓄积偏差计划和罚没材计划使用。

三、完善采伐计划申报制度

各镇要执行好自下而上申报制和备案制。采伐指标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不断完善商品林主伐指标100%入村到户政策。指标的分配按照灾害材优先、抚育优先、成过熟林优先、可伐资源多的优先、贫困户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暗箱操作和搞人情分配。

四、准确把握采伐管理政策

(一)严格执行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政策。区、镇(林场)各级林木采伐审批必须先核实是否为天然林、公益林范围内,是否符合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严禁商业性采伐马尾松等松科植物,只能进行松材线虫病疫木(含枯死松木)除治采伐。除了清理疫木外,全境禁止采伐松类林木。

(三)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监管。严格按照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规定,进行伐区作业设计,严禁借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之名违规采伐林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国家一级公益林严禁实施抚育间伐、林相改造等项目。

(四)准确把握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的政策。只有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非乔木型经济林采伐(采挖)、非林业用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但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实行凭证采伐。

(五)公益林采伐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改造性质的采伐。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不是以上原因申报采伐公益林内林木的,不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五、强化采伐监督管理

各镇、林场要将采伐限额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长制考核中去,切实保护好各镇、林场的森林资源,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指导,引导其依法依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申请林木采伐的单位和个人是伐区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严格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区林业局林政股要切实加强采伐源头管理,完善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行为。

六、抓好自用材的使用管理

自用材要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项目移民搬迁安置的需求,要严格自用材的使用范围,不符合自用材条件的不能核发自用材采伐证。确需建房或生活自用的,必须有相关部门以及村委会的意见等资料,核定其数量方能办理。落实《国家林草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林资规〔20193号)文件精神,自用材采伐蓄积15立方米以下,可采取简易设计,填写简易设计表格,同时出具采伐承诺书、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即可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同时各镇、林场要加强自用材的采伐监督检查,要定期对辖区内自用材情况进行清理,防止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

七、其他要求

各镇在安排林木采伐计划时,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源和劳力状况给予优先安排,并在伐区作业设计、代办审批、采伐迹地更新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帮助。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实行政务外网办理,手工填写、漏(错)填、涂改的一律无效。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领证人应手写签名。林木采伐管理系统已与省政府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电子监察系统将对林木采伐申请、审批、办证进行全程监督,要严格遵守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期限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要实行审批管理和办证职责分离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2024年度商品林中人工林林木采伐指标分配一览表

                          明月山林业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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