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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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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林保字〔2025〕41号)精神,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见附件1-4),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受理电话:0795-3516116

    箱:ycsmyslyj2019@163.com

  地    址:江西宜春市明月山区泉都北路游客服务中心431室

    编:336007


附件:1.自然保护地撤销情况一览表

2.自然保护地拟归并情况一览表

3.进一步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一览表

4.进一步整合优化回填图斑情况一览表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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