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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公示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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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车秩序,促进文明交通,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明月山大队将之前已经启用的执法取证设备再次向社会公示,现将点位信息和抓拍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闯红灯设备

1.点位信息

2.抓拍违法行为

违法代码:6095(不按导向车道行驶)、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1373(逆向行驶)、1117(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二、启用时间

以上红绿灯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2月22日零时启用。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宜春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明月山大队

202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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