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将明月山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明月山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联系人:易博文; 联系电话:0795-35161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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