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工作部署,我区组织开展了《明月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前瞻描绘2035年明月山辖区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明月山分局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00—11:30
地点:游客服务中心505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1.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宜春市区(含温汤镇、洪江镇)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与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2.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d3518628@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明月山分局将于2023年4月21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3年1月19日在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参与听证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或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参与听证人员的有关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人: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明月山分局 熊立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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